体育新课标要求心率达到140~160次/min,依据充分吗?
——基于《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运动强度要求的辨正
熊文

新版《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提出每节体育课所有学生平均心率要达到140~160次/min,有关文献随之提出诸多依据,然其并未平息理论和实践中的疑虑。基于此,文章对这些依据予以剖析和辨明,对体育课运动强度的运用、标准研制等议题予以反思。认为相关依据存在引用不当、推算错误、出处不明、研究设计有误等问题,指向相关强度的取值及特定“中高强度”的价值、作用,涉及运动的适宜心率强度、国内外体育课的心率要求、特定中高强度对身心健康发展及核心素养形成的作用等主题,包括在实证或引证中误将特定中高强度作为多项体能或身体素质发展的要素。提出需明确心率强度在运动训练与体育教学中的定位,中高强度主要指向心肺耐力,应与体育教学的其他价值目标保持合理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