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市场监管中的守信激励措施研究
吴叶乾
创新和完善体育市场监管是深化体育改革、建设体育强国的关键内容。在强化信用监管基础作用的背景下,守信激励措施不仅具有风险行政的理论基础,还蕴含对监管机构和市场主体均有益的两重功能。为了确保制度效能的发挥,必须考量体育市场监管中的守信激励措施可予适用的准确空间,并建构完善的内容体系。在空间维度上,应当把握区分原则,在体育市场监管的一般领域内可以积极适用守信激励措施,但对于某些“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则应当审慎实施。在具体内容上,基于事前事中事后的不同监管阶段,可以分别从放松程序性限制与实体性限制,压缩检查事项、降低检查频次、转换检查形式,健全“首违不罚”等入手,建构体育市场监管中的守信激励措施的完整体系。